《一匹馬走進酒吧》讀后感500字非常巧合的重復,“格羅斯曼”這個名字聽著超耳熟,查了一下才發現俄羅斯那位是瓦西里格羅斯曼,老師還討論過這個姓氏可能暗示他并不是世代西伯利亞人;而書的內容本身,脫口秀、以母親的死亡為結尾、種族歧視的背景,簡直是《天生有罪》的翻版。所以就更適合用來研究我很喜歡的這幾個地域文學之間的差別與大衛格羅斯曼形式上的特殊性。劣勢則是全程在地鐵上看完的,跟小說中寫到的體驗一樣——腦袋在車窗上磕磕磕磕磕磕,裝進去一點,抖出來更多。
情節太簡單了,即使只是一個中篇小說又且要模仿脫口秀大量的口水話,三百頁只傳達兩段詞不達意強顏歡笑的旅途、唯一懸念是主人公究竟去參加誰的葬禮,真的很不夠勾人(是啊我就是在酒吧里喝倒彩不耐煩的人)。但這確實是一種對話,看崔娃的時候我就在想,一個曾經被侮辱并且仍然被侮辱的民族,講述的唯一方式就是插科打諢,我經歷了那一切但我走過來了,所以沒什么大不了的我仍然是你的黑人兄弟,這種自瀆自嘲、竭盡全力挽留聽眾時的狼狽和吃力本身,就是在還原受難者在主流話語面前的狼狽,你讀著尷尬、枯燥、左顧右盼,那就對了,那就是這種對話存在的常態,就是你平日忽視他們困境的報償。拉美有他們的叢林,美國黑人與猶太人沒有,他們必須在酒吧里,而且沒有祖輩的故事可講。
但是猶太人重要的只是這種困境嗎,我還是很想念奧茲的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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